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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视点:弥合城乡社保差距路有多远?

[日期:2008年02月14日] 来源:  作者:admin [字体: ]

7月11日,患者正在银川市兴庆区锦绣苑社区医疗救助点看病。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

    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(“新华视点”记者 宋振远、苏杰、苏万明)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低保制度。记者调研发现,农民和市民普遍关心三大问题:现阶段,城乡低保“两个标准”之间是什么关系?城乡低保如何做到“应保尽保”?9亿农民离城乡一体的社保体制还有多远?

  城乡低保“门槛”相差多少算公正?

    家住福建省龙海市紫泥镇仁和村的农民陈青叶,9年前丈夫病故,留下两个小孩,一度失去生活信心。当她每月领到90元低保金时,这位母亲露出坚毅的眼神:“我知道政府在关心困难农民,我很感激。”

    陈青叶是全国上千万农村低保人口中的一员。民政部有关统计显示,2006年末全国农村低保人口为1509万人,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%。与此同时,全国城市低保人口大体为2230万人,接近城镇人口的4%。

    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说,为缩小城乡差距,政府已承诺2007年在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,如果将农村低保人口比例提高到城镇4%的现有水平,意味着要增加上千万农村低保人口。同时应看到,城乡低保还是“两个标准”,相差较大。

    福建省民政厅城乡低保处处长翁建国说,目前全省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为79元。同期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为186元。二者相差一半以上。

    统计显示,去年末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为169元,而许多省市的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只有30多元。青海目前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每月为26元,只相当于城市低保的1/4。

    一些省市民政部门负责人认为,城乡“社保”标准差别较大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城乡差别。目前的“城乡一体”并非补助标准完全相同,它主要是指城乡保障制度框架的一体化。

    但有关专家认为,一些地方城乡标准差距过大,彰显城乡差别被制度化的体制性矛盾。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究竟如何界定更公正、更科学,值得探讨。

    统计显示,城乡低保标准吉林省为360元,而江西省则为700元左右,浙江、福建等沿海省份则超过1000元。

    “一些地区制订的低保标准人为割裂城乡社会,偏离一体化改革目标,应予纠正。”有关专家说,“目前低保工作应统筹城乡,尽快实现城乡挂钩。”

    近年来,福建、浙江等省城乡社保挂钩的探索引人注目。2005年,考虑到城乡低保标准差异过大,浙江省调整标准设定,规定城镇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%确定,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%确定,实现了城乡挂钩。去年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增幅超过16%,城乡之间低保标准趋于合理。

  城乡低保离“应保尽保”还有多远?

    据了解,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建立始于1997年前后,而农村低保则始于2004年前后,比城市晚了六七年。由于城市低保起步较早,制度相对完善,近两年来城市低保人口大体稳定在2200万人。

    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,以目前的标准,城市低保基本上达到了“应保尽保”,今后主要是提高保障水平的问题。相比之下,农村低保制度刚刚建立,一些地方离“应保尽保”还相去甚远。

    “应保尽保”的低保政策,本质上要求各地自下而上摸清底数,但记者调研发现,一些地方却自上而下分解低保指标,“多一个也不行”。

    一位乡镇民政助理说,他们乡去年普查,特困人口3200多人,占全乡总人口8%。但在实施低保过程中,上面给的指标只有1518人。“都是贫困户,都符合低保标准,有人能得到救助,有人就得不到。每到要发低保金时,困难户整天到处追我,可指标只有那么多啊。”

    山东一位县民政局局长道出了苦衷。他说,目前落实农村低保政策,上级都要求地方进行配套,县乡两级普遍要承担一半左右的资金,因为一些县乡财政困难,或者不愿调整财政分配结构,结果只能是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。他说,按上级要求县里需配套380万元财政资金,结果只到位70万元。

    据调查,目前不少地方农村低保采取的是“下达指标,以钱定人”的控制型做法,每个县、乡、村核定的低保人数是事先核定的,实际需求与下达指标数之间有差距,如何“应保尽保”?

    中国城郊经济理事会理事长包永江等人说,对农村低保限定指标的做法,属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为,不能体现“应保尽保”的政策精神,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
    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》承诺,要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。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群体大约为3000万人。搞农村低保,首先要让这一群体“应保尽保”。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近日在贵州表示,真正在农村做到“应保尽保”,不是件容易的事。如果说因为搞了低保,扶贫开发就不管了,那很可能把一部分穷人放在“空挡”上了。他认为,今后应着重研究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问题。

  从低保出发,走向城乡社保一体化

    中国人的“社保梦”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。但一些省市民政部门人士坦言,目前立体化的城市“社保”羽翼渐丰,而农村社保面还较小。除了低保,像医疗、住房、教育等专项社会救助,城乡差距还较大。

    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农村保险处处长王平说,以城乡养老保险为例,2006年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90%,发放保险金300多亿元;而全省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不足50%,发放保险金仅为3.7亿元。

    中央已明确农民工群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在城市五种社会保险中,农民工一般只有工伤保险。另一群体是失地农民,近年来刚被纳入低保范围。

    显然,当务之急是从农村低保入手,整合城乡社保资源。北京市民政局局长赵义说,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拉大,如果社保制度不加快“下乡”步伐,形成的“悬崖效应”将撕裂城乡社会,提高发展成本。而要营造城乡社保的“缓坡效应”,必须从“广覆盖、低标准”出发,让社保惠及更多百姓。

    据中国社会学研究会有关调查,去年一些省份的农村低保支出,不到年财政收入1%。可见实施农村低保的财政负担无足轻重,农村“社保”扩面也具备一定基础,症结还是“城乡二元论”的发展观念问题。

    福建省民政厅厅长马跃征说,目前农村低保的全面实施,为农村社保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。福建在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、教育救助、司法救助等制度时,都与农村低保制度紧密挂钩,以低保对象为重点,从而确保了救助对象的准确性。

    他认为,低保还为农村社会养老提供了有效补充。实施农村低保后,全省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贫困老年人超过24万,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32%。

    有关专家认为,为推动城乡社保一体化目标早日实现,有两大工作应加紧推进。一是尽快建立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保投入增长机制,根据财力增长水平适时“提标扩面”,让群众不断分享发展的阶段性成果。二是加快城乡社保法制化进程。目前城市低保有条例,但农村低保只有政策文件,建议以地方法规或政府条例的形式,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,将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。

    “有人认为增加城乡社保投入不创造GDP。”陆学艺说,“但幸福指数提高的农民和市民会感到快乐,而快乐具有强大的复制效应,会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。”

    温家宝到北京市社区考察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

   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(记者 李斌)21日一大早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,北京市市长王岐山等陪同下,来到西城区德胜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、居民小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围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。

    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撰文: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

    当前,我国政通人和,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全国上下社会保障的意识不断增强,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备很好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。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,理清工作思路,转变工作方式,加大工作力度,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。

   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建立完善城乡社保体系

    新华网成都7月3日电 部分省区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7月2日在成都召开,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他强调,社会保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,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宗旨,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,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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